【台北例會】潮流藝文的文化傳送平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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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北例會】潮流藝文的文化傳送平台

紀錄:林語柔、攝影:陶大哥

前言

【創業,就是讓夢想實踐】

FLiPER共同創辦人張家銘:「我堅信台灣是一個融合東方與西方文化的寶島,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可以取代我們的地位,我們擁有無限可能的文化創作能量。」

在2012年,源自對台灣文化創意的熱愛,張家銘與團隊成立FLiPER藝文社群媒體,透過網路科技的力量為藝術家尋找消費者,並同時讓消費者更了解產品的創作意涵及作者初衷,透過兩方互動,提升台灣整體文化藝文的氛圍。而歷經不同時期的調整,FLiPER也從藝術、設計、文化報導的新媒體社群轉成潮流藝文群眾募資平台,張家銘與團隊秉持著讓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人類生活的理念,持續地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注入更多的活水及能量。

WorkFace Taipei 邀請到FLiPER共同創辦人張家銘,於7月13日來分享他的創業故事,從一開始專注經營讀者社群及作者社群的潮流藝文平台,轉型成為藝術家發聲的潮流作品群眾募資平台,過程中經歷哪些故事,而又要如何在不停調整中維持創業初衷,歡迎你一起來聽聽!!

講者介紹

張家銘

FLiPER 台灣最大藝文創作媒體共同創辦人

2015 中國新媒體創業大賽台北站第二名

2015 China Bang Award 年度台灣創業公司

2015 國發基金天使計畫補助團隊

2011 AppWorks 第四屆育成團隊

分享內容

「從創業的過程中,我們發現,創新與創造,真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。」這是FLiPER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張家銘,在創業路上最深的領悟。

FLiPER藝文社群媒體平台成立於2011年,回想當年成立的時候,三個共同創辦人都才25歲左右,懷著滿腔的熱血投入創業,他認為創業最重要的,就是要找一個自己最有熱情的事情,如果只是為了賺錢或是要找另一份工作,對自己要投入的事業沒有興趣,那還不如去上班。

創業最重要的三件事

創業最難的,就是一開始不知道要做什麼,正好三個創辦人都對設計很感興趣,因此他們想,有什麼是網路時代,可以解決設計人的問題?

第一件事:要做實用的東西

當時FLiPER的團隊裡有一位設計師,建議可以設計「線上編排的軟體」,核心宗旨就是設計師不需要懂程式碼,只要用拖曳的方式,就可以在網路上做出精美而且好用設計。

而他們確實設計出來,而且看起來效果不錯「也很炫」。然而當時的FLiPER還只是一間小公司,在推廣上遇到很大的困難,尤其當時盛行部落格,FB也才剛興起,大家開始玩社群,「因此,即便我們的產品很酷,但是在推廣的時候,大家都不知道用了要幹嘛,接受度有限,這個產品不算成功。」這個產品讓張家銘體會到,原來創新跟創造是不一樣的。「我們認為創新就是要解決問題,而用來解決問題的產品,有可能是一個大家都知道的方法;但是創造是從無到有,發明一個從來沒有過的東西,但是能否在商業社會造成發酵卻不一定。」張家銘說,年輕人千萬不要耍帥,要做真正實用的東西。

第二件事:能夠形成商業模式

第一個產品宣告陣亡,他們開始思考下一步,決定為大四設計系的畢業生開發相關的產品。他們想,畢業生為了找工作,必須把自己的作品集放在網路上給業者參考,於是他們設計了相應的平台。這次他們很勤奮的,從基隆、台北到高雄走透透,只要設計系的學生有辦展就親自去拜訪他們,告訴學生們有這樣的服務可以使用,告訴學生現正免費推廣中,要請他們來使用。這次成效頗好,有超過200多位同學使用,而且獲得很好的評價。然而,這次看起來似乎很美好,比上一個產品更有起色,但最大的問題是,怎麼獲利?「設計系在台灣畢竟是小眾,而且畢業潮一過,要再等一年才會再有人使用這個系統,而本次使用這個系統的人,可能要等到三、五年之後才會再有機會使用它,也就是說,這個產品的商業模式,基本上還不夠成熟。」創業的背後要有商業模式,是張家銘學到的第二堂課。

第三件事:卡住了就轉彎,創業最忌停下來

張家銘笑說,雖然前兩個商品看似碰壁,但憑著年輕人的那股幹勁,卡關了就轉個彎,立刻再去想下一個新的產品。FLiPER檢視過去的產品,發現過去為了輔助設計網站的推廣而經營的部落格,報導設計系畢業生的創意、介紹設計的產品等等,反而極受閱讀者的喜愛,於是FLiPER決定將這項產品延伸做為下一波發展的主力。所以,在成立兩年後,2013年發展成現在的新媒體,並且將品牌定位為:「透過我們的力量,推廣設計、文化、及他背後的理念。」同時在網站的設計上,以潮流為主要形象,以「街頭、時尚、潮流」為主軸,「我們希望做的新媒體,能真正做到人與人之間、人與設計品之間的連結。」

做對四件事,不斷壯大設計師陣容

張家銘強調,創業的過程會不斷變形,最後你會發現,你做的跟你當初想的可能完全不同。而FLiPER既然自詡為新媒體,一定要做出與傳統媒體不同的內容。首先,FLiPER把台灣在地設計師拉進來,一起經營這個媒體,讓設計師成為專欄作家。「雖然我們是一個媒體平台,但是網站的內容有八成都是合作的設計師在撰寫。」FLiPER與設計師彼此是互利互惠關係,也是共享與共創,「設計師在我們這裡寫專欄,可以透過FLiPER這個平台把他的理念推廣出去,最後回歸讓更多人看到他個人設計的作品,發掘他的東西。」

目前FLiPER有850位創作者,粉絲團有20萬,很多人疑惑,為何這些設計師願意「無償提供」內容,張家銘認為,其實他們做了四件事,提供給設計師另一種看似無價、實則有價的報酬。首先,FLiPER有技術,並且全心經營網站,提供一個可以串連設計師與群眾的平台與工具。再者,FLiPER發行實體刊物。張家銘認為傳統媒體的優勢就在於有紙本刊物,而網路媒體在沒有實體刊物的情況下,品牌較難被認同。「比方說你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,你的印象可能只會停留在這是從FB看來的,而沒有印象這是哪家媒體產出的內容。」

於是FLiPER發行了20多期的平面刊物,一方面提高品牌識別,一方面讓設計師感受到「自己的內容可以上雜誌=很炫」的感受,而大大提升設計師願意持續在網站上提供內容的動力。

講座,也是FLiPER提高設計師曝光度的方式之一。FLiPER邀請專欄作家來分享他們的理念,「對他們來說,能被邀請來演講是一件很炫的事,而且會坐在下面聽他演講的人,基本上都是喜歡他文章的鐵粉,我們讓專欄作家感受到,在FLiPER寫文章的確能受到矚目與重視。」

最後則是舉辦大型展演。辦展覽是傳遞內容的方法之一,可以讓設計師的作品與思考邏輯被更多人看見與接受。至今FLiPER舉辦三場展覽,其中最大的一個展覽辦在信義誠品,並且大手筆邀請日本人來進行設計方面的交流,該次台日兩地有30個設計品牌一次參展,在售票的情況下還有1萬多人來參觀展覽,可說是一次很成功的行銷。

「我們不是無償得到內容,而是以用較低的成本來取得內容,並且設法讓這些內容,發揮更大的影響力,真正把錢花在最有力的地方。」張家銘說。

再次轉型,新媒體再次新定位

只不過,大環境的變化實在太快,2016年新媒體式微,再加上FLiPER本來已經擬定很多計畫準備進軍大陸市場,沒想到去年年初卻發布一個「非本國人不能經營數位內容」的政策,讓FLiPER只得煞車止步。在拼不過傳統媒體,也玩不過臉書社群的情況下,張家銘說,那就把FLiPER變成社群平台吧!「既然打不贏它們,就學它們。社群媒體講的是網路的操作,如何讓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最大化,我們評估,這是我們這個小團體有辦法做的事,所以我們把社群媒體變成社群平台,盡量讓社群的內容可以同步發展在網站上。」

同時,FLiPER開闢另一條道路,協助設計師進行「創作群眾募資」。「很多人跟我們反映,覺得你們作品看起來很棒,但是我能在哪裡買到?事實上,大部分的設計商品都無法買到,因為大家在網路上看到的只是設計師的概念,作者本身無法去把他量產成為商品。」

現在,FLiPER準備協助設計師把這些已經有想法的作品,透過群眾募資的方式,讓這些設計品可以成為商品。「與一般群眾募資不同的是,我們不只協助他們募款,從製造、販售、通路、行銷、客服,這一連串的動作都由FLiPER包辦,我們提供給設計師一個Total Solution的服務。」

最後,張家銘提出他對未來的概念,他認為AI未來將改變許多遊戲規則,但別忘了你的使用者是人,新媒體未來需要發展更多的獲利模式,而他認為媒體的功能在傳遞內容,「讀了這個內容之後如何變成下一步的交易行為」,也是FLiPER一直在思考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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